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1月,为广东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惠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负责惠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口岸海事管理、防治船舶污染、海上应急搜救和保护船员权益等工作。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相关工作、强制引航监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和船舶吨位丈量复核的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惠州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惠州海事局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3个机关处室办事机构,3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惠州大亚湾海事处、惠州惠东海事处、惠州东江海事处
办公地址 | 惠州市大亚湾区安惠大道12号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 |
区号 | 0752 | 电话 | 5566719 |
传真 | 5566560 | 搜救值班电话 | 5566512、5566513 |
搜救值班传真 | 5566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