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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调查官说案 | 心中有数,过桥才安全

来源: 广东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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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海事调查官吕镇洋和大家说说船碰桥事故,提醒船舶驾驶人员应该切实履行航行值班安全职责,对所通航水域包括桥梁通航数据做到心中有数,过桥才安全。

一、 事故概况:2019年1月10日约1631时,东莞籍自卸砂船“粤**6”船从东莞中堂某码头卸完货空载开车,航经东江北干流驶往东莞沙田途中,船艏龙门架触碰广深高速公路东洲大桥下行通航桥孔底部T梁,造成东洲大桥5片T梁不同程度受损,该船船艏输送臂折断,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900万元。

二、案例回放:2019年1月10日约1540时,“粤**6”船从东莞中堂某码头卸完货空载开出,艏艉吃水:0.2米/2.3米,计划沿中堂水道、倒运海水道、东江北干流和广州港莲花山航道驶往东莞沙田中威码头装货。 约1607时,该船进入东江北干流向下游行驶,航速6.7节。 约1631时,该船进入东洲大桥桥梁水域,沿河道中间略靠右对准下行通航桥孔行驶,航速6.9节,当船舶距离桥梁约100米时,值班水手提醒船长注意前方桥梁高度,船长认为该船可以通过,并驾驶船舶保持原航速和航向通过大桥下行桥孔。当该船船艏龙门架触碰东洲大桥底部T梁时,船长才意识到船舶触碰桥梁,随即减速倒车。此后,该船在惯性作用下继续下行,船艏龙门架和输送臂分别触碰大桥底部的不同部位,速度降至4.2节,船长驾驶船舶离开事故发生水域继续往下游水域航行。

三、案例解析: 1.船舶通过通航桥孔,未保留足够净空高度。该船船长不清楚所通航桥梁的净空高度,不清楚本船水线上高度,不清楚该船龙门架顶部距离水面高度超出东洲大桥通航桥孔的最大可通行高度,未谨慎地将船舶龙门架降低,以保留有足够的净空高度。 2.船长未核实桥梁通航高度,疏忽瞭望,未谨慎驾驶船舶。该船船长驾驶船舶在通过东洲大桥前,未对大桥的可通航高度进行核实,未能认真观察桥孔的高度是否足够,认为上一次驾驶该船在龙门架竖立情况下能顺利通过东洲大桥,所以凭感觉认为这次也能顺利通过,不考虑潮高和船舶尾倾的情况,在值班水手提醒下仍未引起警觉,疏忽瞭望,驾驶船舶盲目冒险通过桥梁。 3.船公司对该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该船船长所持证书无“东江航线”签注,缺少在东江北干流航行的经验,未接受过船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等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四、海事调查官说安全

 广东江河密布,水网发达,通航桥梁众多,随着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船舶大型化、水上交通密度大幅度增加与桥梁增多等因素影响,船舶触碰桥梁事故偶有发生,为避免发生船碰桥事故,应注意: 1.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船舶应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对所通航水域的环境、水文情况、桥梁净空高度等数据和船舶自身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做好船舶航线设计,选择安全航路,驾驶人员应该熟知船舶航线及航行要点。  2.加强瞭望,谨慎驾驶船舶。船员应加强对《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学习,熟悉掌握船舶通过桥区水域的安全操作要求,加强瞭望,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船舶,保留足够的富裕高度,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特别注意汛期水位变化,对通过桥梁安全没有把握的,应立即停车、倒车,严禁冒险通过桥梁。  3.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公司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船员招聘配备、人员培训考核、船舶调度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船舶维护保养等方面工作,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4.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船舶一旦发生触碰桥梁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海事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免发生次生事故,造成其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予以施救或警戒,不得逃逸。对于肇事逃逸的船舶,海事部门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理,上述案例中事故船舶肇事逃逸,海事部门吊销了该船船长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