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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船舶分道通航规定》

来源: 广东海事局
发布时间:2023-09-2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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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广东海事局印发了《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船舶分道通航规定》(粤海通航〔2023〕103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有两个江心岛,靠江门岸一侧的为猪头山岛,靠顺德岸一侧的为新成沙岛。原有航道布设在猪头山岛洲头和新成沙岛洲尾之间的水域,河面宽度仅200米,主航槽较为狭窄。两江心岛对驾驶人员了望阻碍较大,船舶在此会船常出现困难,容易造成紧迫局面,船舶碰撞风险较高。2020至2022年,新成沙航段共发生4宗船舶碰撞事故,其中2021年4月28日发生的一宗碰撞事故,造成船舶翻沉、4人死亡,教训惨痛。

在海事管理机构推动下,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于2022年11月下旬完成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升级改造项目。2022年12月22日开始,海事管理机构在该航段以新成沙岛作为分隔带推荐船舶试行分道通航。试行以来,该航段通航环境明显改善,船舶航行更加安全有序,船舶碰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航运公司、船员反响良好,有效检验了在该航段实施分道通航的可行性。为固化该航段的分道通航措施,有必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该航段实施分道通航。

二、主要内容

《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分道通航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包含了目的、分道通航水域范围、基本义务、主管机关、通航标志设置情况、分道航行方式和船舶锚泊、航行行为、航速等限制及免除规定等内容,共10条。

(一)关于分道通航水域范围。《规定》明确西江下游新成沙航段实行船舶分道通航制度,并以新成沙作为分道通航天然分隔带。主要考虑该航段具备天然的分道通航条件,实行船舶分道通航制可有效降低船舶碰撞风险。

(二)关于分道通航标志设置情况。为更好地指示船舶使用通航分道,《规定》明确设置了分道通航标志。

一是在新成沙航段左岸通航分道从下游至上游分别设置13号左沿岸标、16-1号左侧面标、16-3号左侧面标、16-5号左侧面标。

  二是在新成沙航段右岸通航分道从下游至上游分别设置16号右侧面标、16-2号右侧面标、16-4号右侧面标、17号右侧面标。

  三是在新成沙头、新成沙尾各设置1座分道通航指示牌。

(三)关于船舶行为的有关限制。由于新成沙航段实施分道通航制度后,水域通航条件发生变化。《规定》从航行行为、锚泊和航速方面进行限制。

一是明确新成沙航段左岸通航分道为上行船舶航路,右岸通航分道为下行船舶航路。船舶在驶离分道通航水域后应当尽可能靠右行驶,避免使用大角度转向。

二是明确船舶不得在新成沙航段13号左沿岸标至16-3号左侧面标之间水域掉头、追越或者并列行驶。船舶在上述规定的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8节。

  三是明确船舶不得在新成沙航段13号左沿岸标至16-5号左侧面标之间水域锚泊。

(四)关于免除规定。主要是明确船舶在执行公务、实施抢险或者救助活动、为避免紧迫危险采取行动时,以及经批准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的船舶在批准水域内作业和活动时,可不受本规定的约束。